老師好,企業以本企業為主體聯合其他企業、單位、個人合作或合資開發房地產項目,且該項目未成立獨立法人公司的,凡開發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分配項目利潤的,企業應將該項目形成的營業利潤額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統一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不得在稅前分配該項目的利潤。同時不能因接受投資方投資額而在成本中攤銷或在稅前扣除相關的利息支出。最后一句話,到底能不能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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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04-14 17:25 發布 ??156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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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5-04-14 17:27
不能。規定明確指出 “不能因接受投資方投資額而在成本中攤銷或在稅前扣除相關的利息支出” ,即企業不能將因接受投資方投資額產生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成本中攤銷或進行稅前扣除 。這是為了規范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的企業所得稅處理,防止企業不合理列支費用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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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為營業利潤反應的是日常經營活動的稅前利潤,營業利潤加上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才是利潤總額,這些都是稅前的口徑。利潤總額扣掉所得稅后就是凈利潤,也就是稅后利潤。
2020-07-18 21:48:07
你好,有關系,可以扣除就可以減少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
2019-05-21 13:57:21
你好,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2B納稅調增—納稅調減
2022-02-28 21:28:51
你好同學,按照實際交納的所得稅。
2022-10-13 11:59:47
不能。規定明確指出 “不能因接受投資方投資額而在成本中攤銷或在稅前扣除相關的利息支出” ,即企業不能將因接受投資方投資額產生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成本中攤銷或進行稅前扣除 。這是為了規范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的企業所得稅處理,防止企業不合理列支費用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
2025-04-14 17: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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