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資薪金賬載金額與個稅申報不一致,且員工已做個稅匯算清繳,如何更正
答: 企業先在個稅扣繳端更正對應所屬期工資申報,補稅 / 退稅 員工在個稅 APP作廢 / 更正年度匯算,重新提交 賬面按正確工資調整賬務,企稅 A105050 表同步更正
個稅匯算清繳以前年度的未申報匯算清繳,現在還可以申報嗎
答: 您好,這個是可以的,可以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好,2019年個稅匯算清繳,兩處都有申報個稅,但兩處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兩處申報的個稅都不需繳納個稅。這個需要個稅匯算清繳嗎?
答: 你好,不需要的。政策如下。 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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