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老師:既然了解了組成部分CPA的勝任能力和監管環境,完全可以不參與組成部分CPA的工作只評價即可,為什么還一定要了解集團項目組參與組成部分CPA的工作是否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我認為這道題的答案應當是“恰當”

月下鋤草
于2023-07-21 16:36 發布 ??622次瀏覽

- 送心意
小鎖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2023-07-21 16:47
我沒明白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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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明白什么意思
2023-07-21 16:47:21
我詳細說明下我的觀點,先看題目給的信息
“子公司乙公司存在可能導致集團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特別風險。A注冊會計師評價后認為,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擬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是恰當的。因該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具有足夠的勝任能力,A注冊會計師未參與其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
再看教材的要求:
“如果在由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執行相關工作的組成部分內,識別出導致集團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特別
風險,集團項目組應當評價針對識別出的特別風險擬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恰當性。根據對組成部分注冊
會計師的了解,集團項目組應當確定是否有必要參與進一步審計程序”
最后看需要了解的內容:
“如果計劃要求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執行組成部分財務信息的相關工作集團項目組應當了解下列事項
(1)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是否了解并將遵守與集團審計相關的職業道德要求,特別
是獨立性要求;
(2)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
(3)集團項目組參與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工作的程度是否足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
計證據;
(4)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是否處于積極的監管環境中”
綜上,集團項目組對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了解不是只有勝任能力方面,還有其他方面也需要了解。另外“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擬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是恰當的”并不能作為集團項目組參與組成部分會計師工作的條件或理由。
這一題應當不恰當。
2024-05-28 21:56:54
同學你好,你的理解正確。對不重要的組成部分 集團項目組應當在集團層面實施分析程序
2024-05-28 20:10:09
1)不恰當,按規定,在確定組成部分重要性時,無須采用將集團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按比例分配的方式。
2022-04-08 10:52:37
(1)不恰當,在確定組成部分重要性時,無須采用將集團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按比例分配的方式,因此,對不同組成部分確定的重要性的匯總數,有可能高于集團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
(2)不恰當,乙公司可能存在導致集團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特別風險,a注會應參與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
(3)不恰當,如果計劃要求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執行組成部分財務信息的相關工作,集團項目組應當了解下列事項:(1)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是否了解并將遵守與集團審計相關的職業道德要求,特別是獨立性要求;(2)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3)集團項目組參與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工作的程度是否足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4)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是否處于積極的監管環境中。
2022-04-08 10: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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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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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