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進項稅抵扣有哪些容易誤解的地方?
已認證的進項稅,如果沒有作進項抵扣賬務處理,不存在進項稅額轉出;已認證的進項稅并進行了進項稅額抵扣賬務處理,按照現行政策規定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將應轉出已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不得抵扣進項稅項目的成本或費用項目中。還有一種情況是銷售方誤操作作廢增值稅專用發 票,在取得重新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前,已認證抵扣的進項稅額,也應按規定作轉出處理。
一、認為業務招待費屬于交際應酬消費,而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個人消費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餐飲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因此,業務招待費的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筆者認為這是個誤區,并不是所有的業務招待費進項稅額都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政策依據: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餐飲服務適用6%的稅率。購進餐飲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所以交際應酬的餐費、娛樂全都是不能抵扣的,即使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行,如果招待客人住宿的話,所發生的住宿費屬于個人消費,同樣無法抵扣會計學堂整理的。
【有關閱讀】
營改增后哪些進項稅額能抵扣,哪些不能抵扣?
一、哪些項目可以抵扣?前提:一定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不能抵扣的項目 1、福利費 2、差旅費(除住宿) 3、免稅項目支出 4、供貨商無法取得抵扣證 5、增值稅普通發票。
擺證據,講道理,這篇業務招待費進項稅抵扣有哪些容易誤解的地方是否說到你心里去了,營改增后,大家對于一些平常的基礎知識有必要重新梳理下。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