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的稅點該怎么做賬務處理及相關政策依據
答:銷售回扣是指企業在發生銷售行為時給予購貨方的折扣或折讓的統稱。與上述銷售折扣(或折讓)和商業折扣相區別,銷售折扣(或折讓)和商業折扣多從銷貨方的角度描述,屬于會計和稅務專業術語,強調對財務、會計和稅務的規范處理。
符合規定條件的銷售傭金和手續費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五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因此,對于回扣的稅點,其賬務處理如下:
1、收到供應商的現金折扣,沖減財務費用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利息 紅數
2、收到非現金回扣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回扣的稅點,其賬務處理的具體做法您現在清楚了沒?了解更多會計知識,歡迎您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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