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銷售建筑木方、模板周期長,合同上簽的單價與后期開銷售發(fā)票單價有差異,有什么辦法處理?
答: 可以簽訂補充協(xié)議,也可以簽合同時注明以實際開票價為準
一般納稅人購買建筑材料,銷售出去了,但是因為合同沒擬,款沒收過來 請問分錄怎么做呀 購買方,買入:發(fā)票已收,款已付 計入庫存商品 賣出:產品已給,因合同沒擬,票未開,款未收
答: 對于購買方,買入:發(fā)票已收,款已付,分錄是:應付賬款借 + 庫存商品貸;對于賣出方,賣出:產品已給,因合同沒擬,票未開,款未收,分錄是:應收賬款借 + 銷售商品貸。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納稅申報中印花申報購銷合同的金額是根據(jù)財報上那個金額填的? 按照銷項發(fā)票嗎?計提的算嗎? 如果這個月有計提算嗎? 那就是說比如3月份我有銷售合同或者開出去一張銷售發(fā)票,那我就按照合同或者銷售發(fā)票的金額來填,沒有的話就不填是嗎?
答: 你好,你得看看你這個合同金額,當時簽的是含稅的還是不含稅的。嗯,如果沒明確表示的話,就是按照你合同上的含稅額去繳納印花稅的。他不是按照你銷售發(fā)票的不含稅金額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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