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企業持股取得的股息紅利,不并入合伙企業的收入,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正確的嗎?
答: 您好,沒錯,這個是正確的
合伙企業把持有的A公司股份轉讓給了B公司一部分,那合伙企業的自然人合伙人是不是要交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而不是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如果自然人合伙人為了少交稅,按照20%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交的稅,而不是按照35%的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交的稅,會有什么后果么?
答: 你好 ;? 轉讓股權的話 ;這個是自然人轉讓股權的話是按財產轉讓所得按20%報個稅的;? ?不是按個人經營所得稅哈? ?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合伙企業轉讓股權是按照20%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交稅,還是按照35%的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交稅?
答: 合伙企業轉讓股權是按照20%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交稅,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該法規定,合伙企業收到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當按照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股權轉讓所得的利息股息紅利,都應當按照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而不是按照35%的個人所得稅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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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青色等煙雨 追問
2022-04-14 09:56
樸老師 解答
2022-04-14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