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出資設立某普通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約定由甲擔任合伙事務執行人。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在合伙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下列事項中,需要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A.甲擬向丁出售合伙企業的一處廠房 B.甲擬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C.甲擬向乙轉讓自己的合伙企業財產份額 D.甲擬聘任乙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gxnh
于2024-06-24 22:21 發布 ??745次瀏覽

- 送心意
朱飛飛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4-06-24 22:22
A,B(1)選項ABD: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②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選項B正確);③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選項A正確);④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⑤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選項D錯誤)。(2)選項C: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相關問題討論
勞務出資只能是普通合伙人?
2022-01-28 12:17:53
?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是都是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嗎
是的,就是這樣的。
2023-05-25 08:45:57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指以專門知識和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師事務所、設計師事務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必須在其企業名稱中標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樣,以區別于普通合伙企業。
2022-01-25 06:06:44
你好,普通合伙中,如果在營業中產生債務,合伙人都要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不是以出資額為限。而在特殊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只需要對在經營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特殊普通合伙最常見的就是律師事務所
2022-01-21 06:29:10
那個是限制普通合伙人的條款,紅色部分是限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的權利
親,滿意請給五星好評哦b( ̄▽ ̄)d
2019-09-05 1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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