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A,視為承租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選項B,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本題中,承租人參加了拍賣,因此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選項C,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承租人主張優(yōu)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題中,侄子不屬于近親屬;選項D,租賃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承租人主張優(yōu)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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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加油加油加油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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