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B:計稅依據為納稅人批發卷煙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稅)和銷售數量。選項E:納稅人銷售給納稅人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卷煙于銷售時納稅。納稅人之間銷售的卷煙不繳納消費稅。

1
首贊
(0/1000)
評論
期待的可能: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6-04-09
評論
首贊
推薦帖子

稅務師考試交流圈
稅務師考試交流,一起努力學習!
加入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