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并未授權乙代為購買手機電池,案情中亦無證據表明構成表見代理,因此,乙與紅星公司所簽的購買電池合同屬于狹義無權代理下成立的合同,本應效力待定,但題目已明示被代理人甲公司拒絕追認,該合同歸于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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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繡前程:加油努力,好好學習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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