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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納稅人發生下列行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的有( )。
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注銷登記的
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的
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
ABCEABCE
選項D: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涂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注銷登記的
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的
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
ABCEABCE
選項D: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涂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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