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22年 12月 31日無形資產計提減值前的賬面價值=600-600/10x2=480(萬元);可收回金額為 400 萬元,應計提減值=480-400=80(萬元),2x23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計提減值前的賬面價值=400-400/8=350(萬元),可收回金額為 358萬元,可收回金額大于賬面價值,沒有發生減值。無形資產 2x24年應計提的攤銷額=400/8=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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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400/8=50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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