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當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2)因預期違約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可見,選項AB不是法定解除的情形,不應該選。選項CD是法定解除的情形,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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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玉蓮: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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