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益小企業會計準則放在哪個科目
答:其他收益是新政府補助準則下新設的會計科目。
2017年5月10日,財政部修訂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訂新增的一個損益類會計科目,應當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項目,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在該項目中反映。該科目專門用于核算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但不宜確認收入或沖減成本費用的政府補助。

其他收入征稅
其他收入,是指企業生產經營收入,財產轉讓收入,租賃收入,特許權使用收入,利股息、紅利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收入、罰款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物資及現金的溢余收入,包裝物押金收入等。
1.征稅籌劃的內容和重點
主要審查企業發生在上述收入項目,是否存在不及時轉賬,長期掛在“其他應付款”、“應付賬款”等往來賬戶的問題,有無將取得的上述收入直接轉入企業稅后利潤,或者賬外處理,或者直接抵付支出。
2.征稅籌劃方法
(1)審查往來賬戶的賬面記錄,如發現摘要記錄含糊,其他應付款項長期沒結轉或“其他應收款”賬戶貸方余額較大且又長期未作處理,應審查是否有應轉而未轉的納入。
(2)審查收入結算憑證,看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有無記入其他賬戶,有無將取得的收入直接記入“盈余公積”等投資者權益賬戶。
(3)從賬戶的對應關系,審查有無異常的轉賬憑證。從有關成本費用賬貸方檢查企業是否把取得的收入直接沖抵成本費用;從“盈余公積”貸方發生額檢查企業有無將取得的收入直接記入稅后利潤賬戶;從“待處理財產損益”賬戶的借方,審查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的盤盈是否轉入“營業外收入”賬戶,若發現問題應認真查閱有關的會計憑證。
設置“其他收入”科目。以單位實際收到數額予以確認。取得收入時,貸記本科目,收入退回時,借記本科目。年末將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本科目應按收入種類設置明細賬。經過本文對其他收益小企業會計準則放在哪個科目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內容都有了解了,如果你還有其他的問題可以到會計學堂網上線上查看會計咨詢和在線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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