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賬款暫估款不支付的賬務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暫估入賬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1、首先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暫估入賬,然后,與其他正常入庫入賬的庫存商品一樣,一并計算庫存商品發出(包括說的銷售出庫)成本。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收到發票后的處理:
次月初,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3、取得發票后,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公司 等
對于上月暫估入庫并已銷售商品的銷售成本,從理論上應當進行調整,但是,由于企業購銷活動的經常性和大量性,從會計的重要性原則出發,出于簡化會計核算的考慮,對于暫估成本的發出成本,不予單獨進行調整,而是隨庫存商品今后的收發業務自行消化。
這也就是企業會計制度強調的暫估入庫成本時應當合理估計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計算當月發出庫存商品成本時,應當仍然按照規定的方法正常計算確定發出成本。
由于月初紅字沖回入庫,并且取得發票正式入帳,兩者相抵,余額為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所以,該差額實際上應當由本月發出和月末結存的庫存商品承擔了。
但是,如果本月同類商品,既無月初結存,又無購銷業務發生的,或者企業是使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存貨的發出成本的,或者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巨大的話,則該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包括及其連帶影響的其他存貨成本),應當調整并轉入銷售成本。編制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等
貸:庫存商品 等
如果暫估成本大于實際成本的,應當以紅字編制上述分錄。

什么是企業的應付賬款?
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業務應支付給供應者的賬款。應付賬款是由于在購銷活動中買賣雙方取得物資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的不一致而產生的負債。企業的其他應付賬款,如應付賠償款、應付租金、存入保證金等,不屬于應付賬款的核算內容。
1、應付賬款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為了總括地反映和監督企業應付賬款的發生及償還情況,應設置“應付賬款”科目。該科目的貸方登記企業購買材料、物資及接受勞務供應的應付但尚未付的款項;借方登記償還的應付賬款、以商業匯票抵付的應付賬款;期末貸方余額表示尚未支付的應付款項。該科目應按照供應單位設置明細賬,以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2、應付賬款主要的賬務處理
公司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企業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項,應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企業償付應付賬款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抵付購貨款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應付票據”科目。企業的應付賬款,因對方單位發生變故確實無法支付時,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可視同企業經營業務以外的一項額外收入,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應付賬款暫估款不支付的賬務怎么處理?整體上來說,企業在驗資貨物入庫后,但是發票還沒有到,月末時就需要暫估付款入賬處理的。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所以更多關于應付賬款的暫估款都可以參考會計學堂上的資料,有什么疑問的都可以找老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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