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資產時減免的稅金如何處理
答:1.出售設備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150000
累計折舊 50000
貸:固定資產 200000
2.收到出售設備價款:
借:銀行存款 12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20000
3.按4%征收率減半計算出應交增值稅2308元:
借:固定資產清理 4616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308
營業外收入 2308
4.結轉固定資產清理 :
借:營業外支出 34616
貸:固定資產清理 34616
對于減半未征的增值稅,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作為政府補助的稅收返還是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辦法向企業返還的稅款,而直接減征、免征、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形式,由于政府并未直接向企業無償提供資產,不作為會計準則規范的政府補助。因此,將直接減征的增值稅作為政府補助處理都是不正確的。 但并不代表上述直接減免稅不在“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參考下列文件: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減免及返還的流轉稅并入企業利潤征收所得稅的通知 (94)財稅字0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今年開始實施的流轉稅制改革,在一定范圍內保留了減稅、免稅,并采取直接減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稅后返還等形式。對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是否應并入企業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現明確如下:
對企業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有指定用途的項目以外,都應并入企業利潤,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直接減免和即征即退的,應并入企業當年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先征稅后返還和先征后退的,應并入企業實際收到退稅或返還稅款年度的企業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處置資產時如何進行所得稅處理?哪些情況應按照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
一、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一)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二)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
(三)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
(四)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
(五)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二)用于交際應酬;
(三)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對外捐贈;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本文詳細介紹了處置資產時減免的稅金如何處理,也介紹了企業處置資產時如何進行所得稅處理,哪些情況應按照視同銷售確認收入。作為企業的一名財務人員,一定要非常清楚,企業處置資產時減免的稅金應該進入營業外收入。如果你不太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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