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發生退貨要做進項稅額轉出嗎

2020-01-19 10:1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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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生退貨要做進項稅額轉出嗎?需要的,根據小編老師的經驗,其實企業采購貨物退貨后,按照采購進貨分錄進行沖紅,涉及到稅款的進項稅可以轉出核算.相關的處理分錄都可以看看下文內容.

有發生退貨要做進項稅額轉出嗎

一、采購退貨,應基本按采購進貨分錄沖紅,涉及稅額的,用進項轉出項目核算.也可用相反方向正數分錄,借記應付賬款,貸記原材料,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科目.

收到退款

借:庫存現金

貸:庫存商品

貸: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結轉成本沖回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二、購買的原材料,進項稅已在當月認證抵扣.五月因材料質量問題退貨,五月申報時,已經在申報表上做了進項稅額轉出,這樣處理是不恰當的,因為已經認證抵扣的進項稅發票,如果發生退貨,需要購買方到當地主管稅務局申請《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

銷售方憑稅務局審批通過加蓋公章的《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開具負數發票,購買方用負數發票入賬,負數發票不能認證,申報時做進項稅轉出,你們還沒有收到負數發票時,不應該做進項稅轉出,既然已經申報轉出,盡快補充負數發票.

有發生退貨要做進項稅額轉出嗎

外購貨物的抵減進項稅的情況分析

《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將外購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用于非應稅項目、用于免稅項目、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以及遭受非正常損失的.

其進項稅額都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是,由于貨物或應稅勞務在購進時,,尚不能確定它們的具體用途,因而,往往是對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先行從購進時所屬納稅期的銷項稅額中做了抵扣,但在發生這些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行為時,應作不得抵扣的會計處理.

這就需要按規定在發生這些行為的納稅期內,將不應抵扣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計算出來,并在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具體應區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用于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用于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不是以是否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為界限的.

納稅人對建筑物進行修繕、裝飾等支出,即使不應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其支出中的外購貨物或應稅勞務,也屬于稅法規定的用于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同樣,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即使不在"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或"盈余公積"科目中核算,其進項稅額,也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非正常損失.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和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一般都已在以前的納稅期作了抵扣.

發生損失后,一般很難核實所損失的貨物是在過去何時購進的.其原始進價和進項稅額也無法準確核定,因此,應按我們在例25中介紹的原則.

即按貨物的實際成本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對于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中耗用外購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實際成本,還需參照企業如今的成本資料加以計算.

3、用于免稅項目、非應稅項目.用于免稅項目、非應稅項目的貨物或應稅稅勞務,其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在一般情況下,可以按企業的實際購進價格或結轉的實際成本計算.

有的企業,如商業企業,由于其經營的貨物品種繁多,企業往往把商品分成幾個大類,按大類核算銷售成本,大類中某項免稅貨物的實際成本無從查找.

這樣用于免稅項目貨物的進項稅額也就無法準確計算.對類似問題,《實施細則》中專門做了規定,其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按以下公式計算: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額的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進項稅額.

有發生退貨要做進項稅額轉出嗎?總體上來說,其實關于企業采購退貨的處理在會計學堂網上小編老師已經說了很多了,學員在會計學堂網免費進行搜索資料就可以學習到.但是關于采購退貨的進項稅額轉出也是需要的,同時還需要按照采購貨物分錄進行沖紅.如果你們對于沖紅還有疑問,那就來我們網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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