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后用什么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0號)文件對此作了以下具體規定:
1.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已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可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2.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未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征,購貨單位應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通過后可憑該發票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3.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及時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對納稅人弄虛作假的行為,稅務機關將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專票丟失進項稅抵扣怎么處理?
按照《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的規定,自2020年1月8日開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進行進項稅抵扣時,無需提供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具體抵扣時的要求如下:
1、同時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
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只丟失抵扣聯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3、只丟失發票聯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抵扣聯正常抵扣)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后用什么憑證抵扣進項稅額?其實不少會計人員在日常工作中有遇到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的情況,那么這個時候如何來抵扣進項稅呢?這點小編老師已經在上文資料中有所提及的,看完后還有其他會計問題,都是可以來這里進行搜索或者直接找老師進行提問.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