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附加稅減免政策

2019-12-13 13:45 來源:網友分享
5466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附加稅減免政策,有很多會計朋友有疑惑,關于入賬科目問題,是很多剛接觸會計的新手同學容易頭疼的問題,小編根據這個知識點為你整理了下文,不知道這個會計知識的朋友們跟會計學堂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附加稅減免政策

是可以享受地方教育附加稅和教育附加的減免的. 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在目前使用的"金三"征管系統(tǒng)中進行了統(tǒng)一設置,符合減免條件的會在系統(tǒng)中自動減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項規(guī)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附加稅減免政策

一般納稅人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征附加稅和增值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免征增值稅和地稅附加稅的有以下直接免稅項目:

1.農業(yè)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指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4.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8.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銷售糧食;

9.從事蔬菜批發(fā)、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蔬菜罐頭不免征)

10.血站供應給醫(y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

11.非營利性醫(y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

12.營利性醫(yī)療機構3年內自產自用的制劑;

13.鐵路系統(tǒng)內部單位為本系統(tǒng)修理貨車的業(yè)務;

14.供熱企業(yè)向居民個人供熱而取得的采暖費;

15.供電部門或企業(yè)在收取電價時一并向用戶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

16.生產銷售免稅飼料產品:單一大宗飼料、混合飼料、配合飼料、復合預混料、濃縮飼料;(寵物飼料不免征)

以上就是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附加稅減免政策的全部內容,可以做到員工的福利費,稅率是財務人員的基本工作,大家務必融會貫通,把知識點巧妙的運用到工作中去.如果你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 一般納稅人附加稅有減免政策嗎

    符合小微企業(yè)減半征收。月銷售額10萬以下,免附加

  • 對于小規(guī)模和一般納稅人附加稅減免政策是哪個文件?

    小規(guī)模是財稅〔2019〕13號文 一般納稅人是財稅〔2016〕12號文

  •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減免附加稅嗎減半嗎

    您好,對的這個是減半的

  • 請問現在一般納稅人小微企業(yè)附加稅的減免政策是怎樣的呢

    你好附加稅。是減半征收

  • 2019年7月的企業(yè),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月不超過10萬,是附加稅的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減半還是免了??具體政策是什么?

    您好 財稅[2016]12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 財稅[2016]12號 2016-1-29 財稅[2016]11號 財政部關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6]52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18號 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39號 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 免征教育費附加等政府性基金的適用對象 <段文濤> 實務解析保險、證劵傭金收入個稅預扣預繳及匯算清繳退稅<段文濤> 2016年購進貨物當時未取得發(fā)票是否可以按28號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稅前扣除等16個稅收熱點問題解答(北京市稅務局12366) 個人之間房屋交換如何繳納契稅等13個稅收熱點問題解答(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12366) 影視公司應該在什么時間段內完成稅務自查等10個稅收熱點問題解答(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10萬元以下銷售額免征增值稅的幾個細節(jié)問題<駿哥> 減稅降費疑難問題50答<國家稅務總局> 個人出租住房的稅收問題<葉全華> 山東稅務抗“疫”相關非稅業(yè)務即問即答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擴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