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改簽費要開具發票嗎
是不能夠開具發票的.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 號)第四十五條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由于機票是和航空公司直接購買的,發生退票時,因運輸服務合同未實際履行,未發生應稅行為,航空公司收取的退票費不屬于發生應稅行為而取得的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征收增值稅,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可以使用航空公司自制的退票費收費憑證作為入賬憑證.
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財庫〔2014〕180號)第三條"關于公務機票報銷問題"也明確說明:購票人報銷政府采購機票銷售渠道購買的機票退票手續費時,可以各航空公司或機票銷售代理機構出具的退款單據作為報銷憑證.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銷售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價外費用,是指價外收取的各種性質的收費,但不包括以下項目:
(一)代為收取并符合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以委托方名義開具發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項.
第五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二)適用免征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
因此,航空運輸企業取得的改簽費收入應作為價外費用并入交通運輸服務征收增值稅.由于機票屬于旅客運輸服務(提醒:企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與機票相關的改簽費發票只能開給個人,且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機場改簽費能否開具增值稅發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已售票但客戶逾期未消費取得的運輸逾期票證收入,按照"交通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納稅人為客戶辦理退票而向客戶收取的退票費、手續費等收入,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機票改簽費要開具發票嗎,可以按照改簽費報銷就可以了,可以正常入賬,我們需要對相關知識進行全面的了解,這個問題的范圍有點廣,相信您看完上文你是不是多少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會計學堂整理的全部內容,非常感謝你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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