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時扣除委托加工呢?
答:計算公式如下:
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一般委托加工物資的這部分差異已經在發出的時候結轉了,也就不能參與月末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了;
因此,計算月末材料成本差異率時要扣除委托加工發出應該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
即:
月末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成本的差異+本月購入的材料成本差異-委托加工物資結轉的材料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購入的計劃成本-委托加工物資發出的計劃成本

委托加工的材料成本差異應該如何做賬?
答: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計劃成本;
借方登記超支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節約差異;
貸方登記節約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差異.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或)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2.發出材料時結轉發出材料的超支成本差異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材料成本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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