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繳稅款少繳稅款如何抵扣?

2018-05-31 09:4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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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容為多繳稅款少繳稅款如何抵扣,稅款的繳納是有計算方式的,多繳納是會退回的,少繳納需要在規定時間補繳并繳納滯納金,本文說說有關的抵扣問題。

多繳稅款少繳稅款如何抵扣

欠繳的營業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產生的滯納金和罰款可以抵扣,但是,教育費附加不可以抵扣。

抵扣欠繳稅款時,應按欠繳稅款的發生時間逐筆抵扣,先發生的先抵扣。

為減少流程,多繳稅款一般按先抵繳稅款后退稅的辦法處理。若多交了企業所得稅,根據國稅發〔2009〕79號第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超過應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或者經納稅人同意后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即多繳稅款可以抵繳以后年度稅款,在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第16行預繳時抵減,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將抵減額填在主表第37行“以前年度多繳的所得稅額在本年抵減額”。

多繳稅款少繳稅款如何抵扣

政策依據: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規定:當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將應退稅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繳稅款;抵扣后有余額的,退還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50號)第一條,可以抵扣的應退稅款為2001年5月1日后征收并已經確認應退的下列各項稅金:(一)減免(包括“先征后退”)應退稅款;(二)依法預繳稅款形成的匯總和結算應退稅款;(三)誤收應退稅款、滯納金、罰款及沒收非法所得(簡稱罰沒款,以下同);(四)其他應退稅款、滯納金和罰沒款;(五)誤收和其他應退稅款的應退息會計學堂整理的。

第二條,可以抵扣的欠繳稅款為2001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下列各項欠繳稅金:(一)欠稅;(二)欠稅應繳未繳的滯納金;(三)稅務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納稅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應繳未繳稅收罰沒款;納稅人要求抵扣應退稅金的應繳未繳罰沒款。

多繳稅款少繳稅款如何抵扣,從哪個層面上來看,這多繳納或是少繳納的稅款是不能用于抵扣的,從政策上來看更是如此,重在一個合理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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