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滯納金怎么算?
牢記計算公式:滯納金=滯納稅款×0.05%×滯納天數
看到這,肯定有人會說,天啦,就這么一個簡單粗暴的公式?可是我這種數學渣看到公式就暈啊。不要擔心,貼心的小編特地準備了兩個具體直觀的案例。
1、逾期未申報產生的滯納金
A公司為一般納稅人,按月進行增值稅申報。2017年9月,由于會計疏忽,錯過了9月15日增值稅申報的最后一天,直到9月18日才想起來,到國稅進行補申報。9月份A公司應納稅額為20000.00元。嗯~我知道這個會計一定不是您~
情況一:企業于9月18日當天申報并扣款成功。
此時滯納天數為:16號、17號、18號,共3天
滯納金=20000.00×0.05%×3=30.00元

滯納金的相關知識:
滯納金是當事人不及時履行其所不能代替履行的義務時,國家行政機關對其采取課以財產上新的給付義務的辦法,也就是在經濟上加重義務,促使其履行義務。雖然《稅收征管法》明確規定了滯納金的加收期間和比例,然而在實際工作中計算查補稅款的滯納金卻并不容易。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的稅收滯納金怎么算,相信大家已經知道了,如大家還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點擊窗口,會計學堂老會計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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