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怎么處理?
此屬于個人費用,應當于支付利潤時結轉代扣.
案例:張三和李四各投資50%于2010年1月設立一家合伙企業XX酒樓,合伙協議約定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2010年,酒樓利潤總額為100萬元,經納稅調整后的生產經營所得為150萬元.張三、李四2010年各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55750元(750000×35%-6750),2010年度張三、李四各季度各預繳個人所得稅42062.50元,應補繳個人所得稅87500元.2011年向張三、李四分配利潤40萬元.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各季度應預繳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收款--張三 42062.50
其他應收款--李四 42062.5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84125
繳納各季度預繳個人所得稅(全年共預繳336500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84125
貸:銀行存款 84125
年終匯算清繳,補繳個人所得稅175000元:
借:其他應收款--張三 87500
其他應收款--李四 87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75000

繳納補繳稅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75000
貸:銀行存款 175000
2011年度向張三、李四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00000
貸:應付利潤--張三 400000
應付利潤--李四 400000
向張三、李四支付利潤:
借:應付利潤 800000
貸:其他應收款--張三 255750
其他應收款--李四 255750
銀行存款 288500
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怎么處理?上文有張三和李四的案例所得稅的繳納,以及利潤如何分配,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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