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工資用銀行對公賬戶是否可以
公戶可以給員工發工資,且公帳上發工資是最規范的做法.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基本賬戶辦理. 通過銀行轉賬,不僅能提高效率,還有有效預防出現錯誤的可能.
計提工資和發放工資會計分錄怎么做正確
一、工資組成部分:
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二、企業工資發放形式有很多種:
按支付方式分:
1、現金發放;
2、銀行轉賬;
3、現金和銀行轉賬結合.
按發放周期分:
1、日薪:每日一次或多次;
2、月薪:每月一次或多次;
3、年薪:每年一次或平均到每月發放;
4、項目工資:按項目完成情況一次或分批發放.
三、計提工資和發放工資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直接人工
制造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發數)

實際發放職工的工資薪金,一定可以稅前扣除嗎
不一定,只有合理的工資薪金才可以稅前扣除.
參考: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
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
《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1.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2.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3.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4.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5.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發放工資用銀行對公賬戶是否可以?有些公司老板要求財務將工資先打到自己私人賬戶里,再由自己私人賬戶給員工發工資.這么做無疑增加了財務工作量,又不符合會計法規的相關規定,財務遇到公司老板要求時,要及時跟老板解釋清楚.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