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2021-05-20 07:3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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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機票正規發票叫做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此單據作為用戶乘坐飛機的合法票據,具有和發票一樣的功能.以前的航空公司是開具專用發票的,但目前已經被行程單替代,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小編整理本文供大家參考.

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國際客票使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12〕83號)規定:"為加強和規范普通發票管理,適應稅收信息化發展的要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2009〕142號)有關規定,經研究,國際客票將使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銷售國際航空客票時,應當按照規定開具行程單作為報銷憑證."第七條規定:"行程單作為國際客票報銷憑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屆時《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停止開具,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做好《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繳銷工作."

因此,公司取得的《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應讓航空公司為公司開具《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買電子機票怎么取行程單?

旅客購買電子客票,付款后應向出票單位索取《行程單》;《行程單》為一票一單,遺失不補,《行程單》不能任意涂改,旅客應核對《行程單》上的姓名、證件號碼等所列項目;《行程單》不作為登機憑證,但發生變更時旅客須出示《行程單》原件;退票時旅客必須憑《行程單》原件向原售票部門提出申請;

旅客購買定期客票后未領取《行程單》,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7天以內,向原出票單位申請領取.逾期則因民航系統限制,航空公司不負責提供.

旅客購買不定期客票后未領取《行程單》,客票又未使用的,《行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程單》在一年有效期內都可以打印一次.

以上就是小編對"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等相關問題的解答,以前老版的專票從2013年1月1日開始就停止開具了,現在都用行程單,所以現在不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并且現在也拿不到這種票據了,如有需要請開具行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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