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織屬于非盈利機構還要交稅嗎?
答:根據《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3號)的規定,符合條件并被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機構,其取得的以下五點收入為免稅收入,(一)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四)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利息收入;(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這一規定同時適用于各種所有制性質的機構,包括國有的和民營的醫療機構。因此,符合條件并被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機構,其取得的上述五點收入為免稅收入,但應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備案手續。

非盈利機構的注冊條件是什么?
答:1、首先該機構不是盈利為目的,開設此機構旨在促進文化交流、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等,這類機構一般有慈善團體、文化交流促進團體等.總之是有利于社會和諧的。
2、其次是人數方面:發起人(5人以上)、發起單位(3個以上),登記時,最少要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人以上的單位會員。
3、最后是設備與管理方面:必須要有固定的管理人員(負責人或負責小組)、有固定的場地、有合法的經濟來源(三萬元以上資金)。
“社會組織屬于非盈利機構還要交稅嗎?”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呢。非盈利組織為社會做出了其獨特的貢獻,如有不明白的,可直接小窗聯系老師哦,只有你需要,老師就一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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