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組成計稅價格中的成本是那些

2019-06-20 10:5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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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組成計稅價格中的成本是那些呢?成本是企業需要去核算的一個重要項目,我們所熟知的制造費用是計入產品成本的,管理費用計入損益賬戶,下面是會計學堂的小編就此問題整理的相關財務資料,以供大家學習。

成本組成計稅價格中的成本是那些

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應稅產品銷售額明顯偏低并且無正當理由的、有視同銷售應稅產品行為而無銷售額的,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稅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應稅產品的實際生產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依據上述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應稅產品銷售額明顯偏低并且無正當理由的、有視同銷售應稅產品行為而無銷售額的,若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銷售額:

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資源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稅率)。

成本組成計稅價格中的成本是那些

視同銷售的貨物不知道銷售價格只知道成本價,如何計算增值稅?

視同銷售的貨物可以按照以下三種方法確定銷售額計算增值稅: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看完上文,那么小編關于問題“成本組成計稅價格中的成本是那些”就介紹到這里。你掌握以上的會計內容了嗎?如果想加強會計實操技能,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聯系,可以多多跟我們會計學堂的老會計交流心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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