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攤余成本計算的調整項目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第十三條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fā)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于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期末采用攤余成本進行計量
金融資產期末采用攤余成本進行計量,是金融資產期末計量使用攤余成本法。
攤余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成本減去利息后的金額。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fā)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于金融資產)。
期末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已發(fā)生的減值損失
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于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攤余成本實際上是一種價值,它是某個時點上未來現(xiàn)金流量的折現(xiàn)值。
①實際利率法攤銷是折現(xiàn)的反向處理。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期末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 現(xiàn)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③應付債券的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支付利息(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④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⑤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綜合以上內容可知,金融資產中持有至到期投資是使用攤余成本進行計量的,這是一個計量方式,期末攤余成本是其的賬面價值,本文只是簡單的介紹了其中的計算規(guī)律,如果有同學想了解更多,歡迎來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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