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費用期初未分配如何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從數量上來講,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減去提取的各種盈余公積和分出利潤后的余額.
因此,你說的期初未分配利潤應是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潤余額,加上年實現的凈利潤,減去上年提取的各種盈余公積和分出利潤后的余額.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
1.按月或按季計算應預繳所得稅額: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2. 繳納季度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匯算清繳,全年應交所得稅額減去已預繳稅額,正數是應補稅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4.繳納年度匯算清應繳稅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潤
借: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6.年度匯算清繳,如果計算出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于已預繳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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