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產品怎樣確認完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產品完工條件確認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01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開發的開發產品,無論工程質量是否通過驗收合格,或是辦理完工(竣工)備案手續以及會計決算手續,當企業開始辦理開發產品交付手續包括入住手續,或已開始實際投入使用時,為開發產品開始投入使用,應視為開發產品已經完工.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規定及時結算開發產品計稅成本,并計算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開發產品完工以后,企業可在完工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選擇確定計稅成本核算的終止日,不得滯后.凡已完工開發產品在完工年度未按規定結算計稅成本,主管稅務機關有權確定或核定其計稅成本,據此進行納稅調整,并按《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房地產開發產品完工前后的會計處理
一、土地征用費及拆遷補償費.
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回遷房建造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二、前期工程費.
指項目開發前期發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三、建筑安裝工程費.
指開發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建筑安裝費用,主要包括開發項目建筑工程費和開發項目安裝工程費等.
四、基礎設施建設費.
指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基礎設施支出,主要包括開發項目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等社區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環境工程費.
五、公共配套設施費.
指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于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六、開發間接費.
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于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工程管理費、周轉房攤銷以及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等.
房地產開發產品怎樣確認完工?通過上文小編老師匯總的相關介紹資料,相信你們對此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已經確認交付使用后就可以視為確定產品已經完工的,相關的房地產開發產品完工納稅的資料在上文資料中都已經全部說完了,如果你們還想學習更多的資料都可以來本網站進行學習.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