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法規是什么
行政法規是國務院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規定而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
違反政策法律規定的,一般是要接受行政處罰,例如罰款、行政拘留.對此不服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它的制定主體是國務院,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組成,發布行政法規需要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它的效力僅次于憲法和法律.
行政法規的基本要求
第一,根據憲法、法律制定行政法規.
憲法、法律沒有作出原則或有關規定的事項,國務院不得制定行政法規;即使憲法、法律對有關事項作了規定,但按民主憲政原則不屬于行政法規的立法權限范圍的不得以行政法規定之;在立法形式上,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應開宗明義地列明其所依據的憲法條款和有關的法律規定.
第二,不得與憲法、法律相抵觸.
所謂抵觸應作廣義解釋,即:
一是行政法規不僅不能與憲法、法律的具體條款相矛盾,而且不能與憲法、法律規定的原則、精神及其隱含的要求相矛盾,尤其在規定行政機關權力和涉及公民權利等立法中,應特別注意這點.
二是行政法規與憲法、法律相抵觸的形式,既可以是因與憲法、法律相矛盾的抵觸,也可以是行政法規明顯變更憲法、法律規定或者忽略憲法、法律的要求而造成的抵觸.
第三、行政立法的效力,效力等級.
在中國的法律規范體系中,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規的法律效力僅次于憲法,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于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區域內的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施行.

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怎么區別?
核心點就是:行政法規大于部門規章:
一是制定者不同.行政法規是國務院制定,而部門規章是適用于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審計署等這些部門自己發布的.
二是制定依據不同.行政法規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授權制定.部門規章是國務院所屬的各部、委員會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行政法規是部門規章的依據.
三是發布程序不同.行政法規必須經過法定程序,發布行政法規需要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部門規章走的是內部發文程序,基本上辦公室、法制辦、分管領導審核,部門一把手簽發即可.
四是法律效力不同.因為行政法規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制定,因此行政法規具有法的效力.而部門規章是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制定和發布的調整本部門范圍內的行政管理關系的、并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規范性文件.
五是適用范圍不同.行政法規適用于全國;而部門規章則僅適用于部門權限范圍內相關的機構和人員.
總的來說行政法規大于部門規章,是部門規章的依據之一;行政法規是底線要求,觸犯了即為違法;部門規章是規范要求,觸犯了還可以修改、說明,甚至在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情況下,還可以特殊處理.
通過上述內容介紹,相信大家已經對"行政法律法規是什么?"這一個問題有所了解了,行政法律法規是大家一定要遵守的,大家可按照流程操作,會計師對應主要關注其真實性和合規性.同時應做好正確的會計處理,所以當我們會計人員一定要對政策非常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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