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公司非獨立核算的報稅要求是,在分公司報稅之前,首先要完成其稅務匯總登記,其次要進行外管局稅款結算。
分公司稅收是按照總部與分公司業務關聯性和受管轄地的稅收征收情況而定的,當分公司的經營活動范圍超越小規模納稅人,經營范圍不屬于外管局報稅的范圍者,或分公司在稅收上無法獨立核算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報稅。
1.完成其稅務匯總登記:要求分公司定期向總公司報送應繳納稅費的情況,包括應稅項目及計稅依據,并及時向稅務機關登記、匯總計算,以符合口徑一致。
2.進行外管局稅款結算: 分公司要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費,同時與總公司簽訂稅收抵減協議或稅收分配協議,進行外管局稅款結算,以保證報稅按稅務機關規定及時、準確申報,全部稅款按時足額繳納。
報稅時,分公司還需要做好稅務管理措施,避免出現“規避稅收”的行為,如對分公司的核算報表要進行審核,留存和保管,以此對分公司報稅的真實性負責。
拓展知識:報稅的另一種場景是免稅。免稅是指在報稅之前,稅收機關提出免征或減征部分稅費的政策,其具體內容有針對性稅收優惠、減免性政策、就業促進性政策等多種,以確保企業或者個人能夠盡可能減少稅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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