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哪些情形不用交稅?" alt="開具增值稅發票哪些情形不用交稅?"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開具增值稅發票后,根據規定,可有以下幾種情形不用交稅:
1、銷售的貨物經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可以不用交稅;
2、經國家財政部門規定,可免稅的交易,也不用交稅;
3、經國家批準免收增值稅的農副產品和其他產品,不用交稅;
4、符合國家認定的國際組織、其他政府機構和社會團體以外的出口業務,就不用交稅;
5、經國家認可的供應商,在向單位或者個人供應免稅的貨物,不用交稅;
6、除上述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特殊的情況,也不用交稅,比如全部或者部分發票交付給客戶,供其參加政府補貼和稅務抵減等,也不用交稅。
拓展知識:除開具增值稅發票后不用交稅的情形,在特定的情況下減免或者免征增值稅也是可行的方式。比如,在非居民企業購買國家級重點新產品以及大型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新增加的設備、儀器等,都可以享受增值稅政策性減免。此外,根據《增值稅法》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的,對實施重點項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單位及其承包單位實施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國家大型科技工程項目,其材料及服務等,以及其他重大民生項目的施工、采購所購買的建筑材料享受減免增值稅稅政策。由此可見,增值稅減免政策也是一種重要的稅收政策手段,可以更好地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并實現更多的社會公平和效率。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