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收分類的方法包括直接稅和間接稅,以及綜合稅率。
1. 直接稅:直接稅是指稅務機關直接把稅負扣除在納稅人身上的稅,其主要形式有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房產(chǎn)稅,車船稅,資源稅,特許經(jīng)營稅等。
2. 間接稅:間接稅是指稅務機關對商品和服務的消費等進行征收的稅,其主要形式有增值稅,消費稅,進口關稅,出口關稅,地方消費稅等。
3. 綜合稅率:綜合稅率是指實行多種稅種稅收分類的稅收率,它是把總稅率分成直接稅率和間接稅率兩部分,再將間接稅率又分成增值稅率、消費稅率和貨物服務稅率,以把稅收收入有效分配的一種稅率結構。
拓展知識:盡管稅收分類是實施稅收的一種基本方法,但還存在其他幾種稅收收入分配的方法,如稅率結構、斜率調(diào)整、減免稅等。稅率結構是把稅率分為低稅率和高稅率,根據(jù)收入水平的不同分別征收,以此稀釋富裕層對經(jīng)濟的損害;斜率調(diào)整是指改變稅類稅率的結構,增加低稅收或減少高稅收的稅率;減稅是指政府收入減少,以減少財政稅收收入或者減少稅種稅收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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