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能不能延期開具?" alt="增值稅發票能不能延期開具?"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增值稅發票可以延期開具,但應遵循有關規定。根據《增值稅發票管理辦法》,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發票單據的開具日期一般不得超過實際交易發生日期 3 個月。但是,若納稅人或者銷售方因特殊原因無法按照要求開具發票,經增值稅主管機關確認,可以開具高于 3 個月的延遲發票。
特殊原因可以有以下情況:
1.發票開具的買受方,賬冊中未登記,而申請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無法及時登記買受方資料的;
2.發生的應稅銷售項目是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前發生的,而無法及時登記登記后的發票種類和號碼的;
3.發生的應稅銷售項目是從個體工商戶登記應稅收入后發生的;
4.稅務機關有關部門出臺的其他特定原因。
此外,可以延期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有效期限,也應遵循有關規定。《增值稅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單據的開具日期最長不得超過實際交易發生日期 6 個月。
拓展知識:增值稅發票的開具有一定的程序和注意事項,要按照規定進行申請和審核,以便正確開具、使用增值稅發票。納稅人要了解有關專用發票開具條件,以免因不符合開具程序和條件而導致增值稅發票的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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