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 alt="什么情況才能開增值稅發票?"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增值稅發票是指納稅人在增值稅登記登記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在增值稅納稅信息采集系統中申領或領用的節點繳納增值稅及收取貨物及勞務款項的憑據,也就是能夠用來證明納稅人是否取得了納稅義務的憑證。
從稅務機關登記的納稅人才能申領增值稅發票,申領時需要提供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料,申領人有常住戶口和臨時居住證等身份證件,申領時要簽署增值稅發票用印書。
增值稅發票申領完成后,就可以開具增值稅正式發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需要提供交易主體,交易的貨物或勞務名稱,交易價格,數量,稅率等信息,并將銷售人的稅號、名稱和地址等填寫在發票上,最后發票有銷售人和購買人簽字確認。
除了正式交易,還可以開具專用發票或機動車發票,此時開具發票的企業不需要申領增值稅發票,可以直接在稅務機關備案,再由稅務機關按照企業指定的印制廠進行發票印制,機動車發票更是由稅務機關提供和發放,最終由購買人領取并保存。
拓展知識:增值稅發票從形式上分為正數發票、負數發票和機動車發票,正數發票用于出口報銷、紅字發票的沖紅、抵扣發票的抵扣等,而負數發票主要用于金融類業務,如保證金的沖銷,墊付款項的沖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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