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虛開發票即便經過公司注銷也是要補稅的,具體而言,被虛開發票的納稅人,不論因何種原因,在被虛開的發票貨物服務未發生實際流通的情況下,仍應當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稅款,利潤所得稅等。
在廣大虛開發票納稅機構的實際操作中,由于公司已經注銷,此時公司是無法完成補稅過程的,因此,由納稅人來完成補稅過程的義務,具體而言,納稅人若涉及虛開發票,就要全部補稅,不僅要補繳未繳納的稅款,還要補繳罰款;此外,還要注意稅收糾紛的追索時效,稅收糾紛一般追索十五年,在追索期限內,如果被查獲涉及虛開發票的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均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總之,虛開發票即便經過公司注銷也是要補稅的,對被虛開發票的納稅人,要依照有關規定繳納稅款,也要注意稅收糾紛的追索時效等,防止受到行政處罰。
拓展知識:
關于虛開發票的處理,除了要補繳及補繳罰款,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1.對虛開的發票,應當盡快銷毀,以免受到行政處罰、追繳稅款等;
2.虛開發票的實際操作者,一般要以涉嫌報假發票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3.對涉嫌虛開發票的稅收違法行為,要盡快停止,防止繼續上漲;
4.如果申報的財產被虛開發票抵扣,應當正確納稅,否則將受到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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