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財產性收入稅是一種不用通過應交稅費核算的稅務,它是指那些來源在于居民所有的財產所取得的收入,該收入有經營收入、股票收入、基金投資收入、家庭設備出租收入、借貸收入、交叉持股收入等。
一般來說,居民財產性收入稅的稅率相對較低,大多數的稅率值都在0.1%~2%之間;另外,納稅者也可以享受一些稅費減免,比如投資型收入的稅收減免等。另外,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居民財產性收入的納稅也是分月分次納稅,也就是說納稅者可以在每月的次月交稅,不必每次交很多的稅款,從而減輕納稅者的負擔。
另外,相對于其他類型的稅收,居民財產性收入稅也沒有太多的復雜的核算步驟,納稅者只需要提交有關財產性收入的一些證明材料就可以了,這些材料包括發生該收入的日期、金額和來源等。
總之,居民財產性收入稅是不用通過應交稅費核算的稅務,其稅費較低,并且核算程序也相對比較簡單,因此被大多數稅務管理部門推廣和使用。
拓展知識:稅務管理中關于居民收入稅的處理也有服務個人所得稅(PIT)、服務財產性收入稅(CIIT)和個人財產性收入稅(PIIT)三種稅種。其中,服務個人所得稅是針對個體自營的企業家征收的稅收,其稅率相對高一些;服務財產性收入稅是針對法人等法律主體的收入征收的稅收,屬于法人所得稅;而個人財產性收入稅則是針對居民收入的收入征收的,也是本文討論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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