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基本任務是指地方稅務機關負責收集、登記管理、報送、統計分析等各項稅務職能,以及加強與社會各方的溝通協調、推廣稅收法規和政策等責任。稅務稽查的范圍主要包括:一是違法案件的偵查,二是納稅義務人及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的納稅違法違規行為的稽查,三是國家財政收支政策措施、稅收地方化等涉及到稅收關系的行政行為的檢查,四是稅收審計,五是稅收訴訟稽查。
稅務稽查不僅僅局限于稅收有關問題的調查和糾正,而且廣泛涉及到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各個方面。通過稽查,為稅務機關能夠進行有效的稅收執法和控制稅收違法行為,有效保護國家的財政收入,提高稅收收入的依法性和準確性,促進經濟發展貢獻良好的社會影響。
拓展:稅務稽查不僅指有關稅收的稽查,而且也可以涉及其他有關方面,如工商信息核實稽查、財政付款核實稽查、收入審查稽查等,對于偵緝案件來說,稅務稽查還具有重要的搜集證據、查核賬務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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