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提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分錄是指企業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在企業報表中按一定的規定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有關會計分錄,這種會計分錄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借方分錄;二是貸方分錄。
一、借方分錄:
1.計提遞延所得稅資產:企業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按照本期應納稅所得額減去已交稅額之和,加上已遞延稅額,計提本期應遞延稅額,由應交稅費-應交稅費稅金賬戶及貸方借計提遞延所得稅資產賬戶,金額相等。
2.減少應交稅費:企業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將遞延稅費中已交稅額直接從應交稅費-應交稅費稅金賬戶中減去,由應交稅費-應交稅費稅金賬戶和貸方應交稅費減少賬戶,金額相等。
二、貸方分錄:
1.計提遞延所得稅資產:由應交稅費-應交稅費稅金賬戶和借方計提遞延所得稅資產賬戶,金額相等。
2.減少應交稅費:由應交稅費-應交稅費稅金賬戶和貸方應交稅費減少賬戶,金額相等。
拓展知識:遞延所得稅資產是指企業以本期計提的遞延稅額減去本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出來的稅額,本質上是未來經濟收入和未來費用的會計準則認可的財務估值,如果未來實際發生的經濟收入和費用是比計提遞延所得稅額大,則企業承擔的稅費也會變大;如果未來的經濟收入和費用是比計提遞延所得稅額要小,那么企業承擔的稅費也會變小,此時企業就會獲得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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