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收物業費是否預交增值稅?
物業費的預收是不需要預繳增值稅,次月15日前申報繳納增值稅。
(1)如果在收取時開具發票的,開具發票的當天即為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 (2)如果在收取時未開具發票的,在未提供物業服務應稅行為之前收到的款項不屬于收訖銷售款項,不能按照一次性收款時間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應在每月提供物業服務后確認增值稅收入,并于次月15日前申報繳納增值稅。
政策依據:
物業公司預收一年的物業費增值稅如何繳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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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收一年的物業費,先開具發票的,開具發票的當天為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未開具發票的,在未提供物業服務應稅行為之前收到的款項不屬于收訖銷售款項,不能按照該時間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應在每月提供物業服務后確認增值稅收入。
都說預交增值稅是一道考驗會計功底的難題,預繳物業費上,也一樣難住了不少人,會計學堂小編整理本文,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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