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的實際成本核算及賬務處理
答: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1.原材料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
科目設置:原材料、在途物資、應付賬款、預付賬款
“原材料”科目用于核算庫存各種材料的收發與結存情況。
2.賬務處理
(1)購入材料
(2)發出材料
二)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1.原材料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
要設置“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2.原材料計劃成本法下的賬務處理:
(1)購入材料(3種情況)
①貨款已經支付,同時材料驗收入庫
②貨款已經支付,同時材料尚未驗收入庫。
(2)發出材料

企業日常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發出的材料成本應由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進行結轉。
(二)包裝物的賬務處理
為了反映和監督包裝物的增減變動及其價值損耗、結存等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周轉材料—包裝物”科目進行核算。
1.對于生產領用包裝物,應根據領用包裝物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貸記“周轉材料—包裝物”、“材料成本差異”等科目。
2.隨同商品出售包裝物
(1)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應于包裝物發出時,按其實際成本計入銷售費用。
(2)隨同商品出售而單獨計價的包裝物,一方面應反映其銷售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另一方面反應其實際銷售成本,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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