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名義取得的進項發票可以在分公司抵扣嗎?

2018-03-16 11:4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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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總公司名義取得的進項發票可不可以在分公司抵扣的相關問題,一般情況下各自核算絕對不能抵扣他人進項稅額,請看下文。

總公司名義取得的進項發票可以在分公司抵扣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2號)規定: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一致;

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

總公司名義取得的進項發票可以在分公司抵扣嗎?

總公司不能抵扣分公司的增值稅發票吧?

答:各自核算絕對不能抵扣他人進項稅額,網上申報也沒有這功能程序;

增值稅發票名稱也是總公司,當然總公司可以抵扣;

但貨物在分公司,總公司會計肯定帶來麻煩要操作.

因此,發票開的是總公司名稱必須在總公司抵扣,不可以在分公司抵扣.

不管實際費用誰出,專用發票的名稱開的是總公司,只有在總公司抵扣.

希望上述內容就總公司名義取得的進項發票可以在分公司抵扣嗎等相關問題,能夠幫助到大家解決疑問,更多相關精彩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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