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方代墊運費怎么做會計處理?
供貨方代墊運雜費,應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應作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包括:各種應收的賠款,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一般運雜費都是放到銷售商品或被銷售商品一起收取或付給的

如果是作為賣方銷售商品為買方企業代墊運雜費時
借:應收賬款(商品買價+運雜費)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如果是作為買方購進商品讓賣方為其代墊運雜費時,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買價+運雜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沒有分賣方或買方,代墊運雜費一般是銷售方要做分錄,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某公司
貸:銀行存款
購買方不用做運雜費 的分錄,而是把運雜費計入購買的商品的成本內.
供貨方代墊運費怎么做會計處理?供貨方應將其是做企業的一項資產,借記"其他應收款".歡迎登陸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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