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貸款利息收入計入哪個科目與會計分錄怎么寫?
答:委托貸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資金,由金融企業(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金額、用途、期限、利率等代理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其風險由委托人承擔。
新企業會計準則沒有設置“委托貸款”科目,實際核算時建議通過“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核算。調賬時,應將“委托貸款——本金、利息”科目的余額分別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應計利息”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將相應減值準備的金額自有關科目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委托貸款按期限計提應收利息,增加“委托貸款”科目的帳面價值,并確認投資收益(利息收入),計入損益。但是如果委托貸款應收利息到期未被收回的,應立即將已確認的利息收入予以沖回,并在備查簿中登記沖回的利息金額。其后,回收已沖減利息收入的利息時,首先沖減委托貸款本金。委托貸款已計的利息不計提壞帳準備。期末的時候,檢查委托貸款本金的可收回性,如果委托貸款本金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本金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計提的減值準備沖減投資收益。

因此,小編認為,對于委托貸款利息收入,可以計入“財務費用”核算。
一般委托貸款的利息收入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委托貸款利息收入的會計核算,相信您現在也清楚了。馬上就要初級會計師考試了,您準備好了嗎?如果您還是不太確定,可以現在購買我們的考前試題演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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