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對于委托加工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 加數,為合同應貼印花。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測繪、測試等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的稅率為萬分之五。計稅依據是加工或者承攬收入的金額。
委托開發課件合同書怎么交印花稅 ?
委托開發的課件,不是技術開發合同,也不是加工承攬合同,無須繳納印花稅。
因為有幾種合同的性質,所以有人遲疑到底是按哪類性質來計算印花稅,這篇委托加工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為會計學堂提供,有加工承攬和購銷兩種性質,所以是疊加計算印花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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