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的哪些費用可攤銷到分公司?
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一次支出數額較大的財產保險費、排污費、技術轉讓費、廣告費、固定資產經常修理費、預付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等。企業單位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以及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項費用,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和待攤費用,待攤費用一般不會出現在會計報表上,主要因為這是短期的費用,長期待攤費用一般是企業開辦時的費用,需要進行長期推銷。

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管理費如何做賬:
(1)如果都是獨立法人主體,那么上交管理費就應屬于利潤分配范疇.
分公司:借:利潤分配_上交上級公司管理費
貸:銀行存款,或內部往來
上級公司做相反的會計科目。
(2)如果分公司屬非法人企業,只是上級公司的全資的分支機構,雖然核算形式上是相對獨立的,而非獨立的核算單位
分公司:
借:管理費用——上交上級管理費
貸:銀行存款或內部往來
上級公司:
借: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下級上交管理費用 (負數填列)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總公司的哪些費用可攤銷到分公司,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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