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退休返聘人員個稅如何繳納?
答:企業(yè)退休人員基本養(yǎng)老金免征個人所得稅,返聘取得的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因為退休人員不再繳納五險一金,不再有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扣除.
相關規(guī)定: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廈地稅發(fā)〔2005〕34號)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4〕0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影視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385號)的規(guī)定精神,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的規(guī)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的規(guī)定,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xié)議),存在長期或連續(xù)的雇用與被雇用關系;
(2)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3)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根據(jù)上述文章關于企業(yè)退休返聘人員個稅如何繳納的問題解答.我們可以得知,退休人員在返聘之后基本養(yǎng)老金是不需要交稅的,但返聘后的工資是需要交稅的.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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